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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官学院是1997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以法学为主,兼有经济类、管理类、语言类等多学科的国办高等院校,学院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学院还是中国法官教育培训和司法审判研究的基地,承担着对中国高、中级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各级法院的高级法官及其后备人才进行任职、续职、晋级资格培训,对预备法官进行岗前培训的任务。
学院内设有教学部、教务部、科研部、合作交流部、电教中心等十二个行政机构并根据教学和科研发展需要,设置有多个理论教研室和学术研究机构。学院还设立学术委员会、教材编审委员会。
国家法官学院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专兼职师资队伍,现有专、兼职及外聘教师153人,其中教授51人、副教授76人、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26人。除此,还有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人民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等在京高校师资力量可资依托。学院成立以来认真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正确的办学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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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 别 |
专 业 |
学 制 |
学费(元/年) |
考试模式 |
主考院校 |
财经类 |
| 国际贸易 |
专/本 |
二/四 年 |
6500元/年 |
自考 |
北京对外经贸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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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理类 |
| 工商企业管理 |
专/本 |
二/四 年 |
6000元/年 |
自考 |
中国人民大学 |
| 行政管理 |
专/本 |
二/四 年 |
6000元/年 |
自考 |
中国人民大学 |
| 商务管理 |
专/本 |
二/四 年 |
6500元/年 |
自考 |
中国人民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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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类 |
| 法律 |
专/本 |
二/四 年 |
6000元/年 |
自考 |
北京大学 |
| 律师 |
专/本 |
二/四 年 |
6000元/年 |
自考 |
北京大学 |
| 新闻学 |
专/本 |
二/四 年 |
6000元/年 |
自考 |
中国人民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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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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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国家法官学院招生简章
首都国办高校 军事制度管理 精心组织就业
一、学院简介
国家法官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国办高等院校,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江泽民同志为学院题写院名。近年来,李鹏、乔石、罗干、尉健行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莅临学院视察并指导工作。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共和国首席大法官肖扬多次亲临本院授课。
国家法官学院设有教务部、教学部、科研部、信息中心、合作交流部等十二个行政机构,并根据教学与科研发展需要设置多个理论教研室和学术研究机构。学院先后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以及美国、加拿大、德国、法国等国开展合作与交流,并取得了积极成果。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学院逐步建立了一套科学、高效、系统的管理模式,拥有一支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爱岗敬业的学生管理队伍。
本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硬件设施完备,环境幽雅、景色宜人。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积极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文件精神,本院广泛拓展就业渠道,充分利用本系统优势精心组织、推荐就业,迄今为止,已为全国各级公、检、法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以及中、外资企业输送了大批专业人才,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与广泛赞誉。
2007年本院继续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高教自考专科、专升本、本科生。
二、专业设置
文法类:法律专业 律师专业 新闻学专业
经管类:国际贸易专业 工商企业管理专业 中英商务管理专业 行政管理专业
语言类;英语专业
三、精干的师资队伍
国家法官学院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现有专、兼职及外聘教师153人,其中教授51人、副教授76人、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26人。除此,还有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人民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等在京高校师资力量可资依托,可谓专家济济,学者云集。
四、管理模式
学生在校期间,统一实行军事化管理,生活起居按部队内务条令执行(根据本院教学实际情况对条令略有变通),以此严格作息制度,规范校园秩序,确保学生衣、食、住、行有规律,课堂上、下守纪律,校内校外都安全。校园气氛既严肃认真,又生动活泼。
借助军事化管理,学院着力培养和锻造学生勤俭节约、待人宽厚、诚实守信、意志坚强的精神品格。同时,在确保教学质量的前提下,组织学生循序渐进地开展警体训练活动,力求打造每位同学的强健体魄。
五、校园生活
为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在院团委与学生会的推动下,“金剑辩协”、“灵动舞蹈社”、“温馨文学社”、“创意空间漫画社”等社团组织经常举办各类文娱、体育活动,极大地丰富了广大同学的校园文化生活,同学们在多姿多彩的课外活动中提高了文化修养与品位。学院还不定期地邀请专家、学者、社会名流举办多种知识讲座,开拓了学生们的视野。除此以外,学院还经常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在活动中,学生们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得到了增强,提高了就业竞争力。
2008年,举世瞩目的奥林匹克运动会将在北京举行,届时学院将组织本院学生积极参与这一盛会。
六、勤工助学与奖学金
为切实减轻家长经济负担,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其自理、自立能力,激发其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学院设立了助学金、奖学金和勤工助学制度。
助学金制度:特困生凭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证明,可减免学费的5%~10%。
奖学金制度:学院根据学生学习情况和在校表现向优秀学生发放奖学金。近几年来,学院向优秀学生发放奖学金总额高达百余万元,获得奖学金的优秀学生占同期在校生总数的25%至40%。
勤工助学制度:学生在校期间,学院为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学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由本院就业指导中心对勤工助学活动进行统筹安排。
六、毕业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生修完教学计划内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者,毕业时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专、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学生在校期间建立的学习档案,毕(结)业时将随本人转入新的学习或工作单位。 七、择校无悔,就业无忧
1、促进毕业生就业、提高就业率是国家法官学院学生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学院设有以就业指导中心为主体的,多部门、多层次、多渠道的就业保障体系。
2、学院以独特的网络式就业指导模式,推出以网络招聘会,中外资企业入校见面会,政法机关指导会等形式,广泛沟通就业渠道,促进顺利就业。
3、学院凭借各级地方法院合理提供的便利条件,安排学生到党政机关、政法部门、法律服务机构、中外资企业进行实习,搭建就业互动平台,推动学生与用人单位进行广泛、深入、密切的联系,促进双方的互通互信,大大提高了就业成功率。
4、驻京数千家外资、中外合资企业及著名国企、私人企业每年为大学毕业生提供近万个就业岗位,加之2008年奥运会的举行将为北京创造大量就业机会,首都就业优势不言而喻。学院将抓住机遇,力促本院毕业生留京就业。
5、学院根据学生的职业发展取向和社会就业岗位供需情况,特开设了多种职业技能培训课程,以使学生取得相应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物流管理师证书》、《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涉外秘书证书》、《海关报关员证书》等,为学生提高从业能力、拓展就业范围提供了有效保障,全方位提升了学生的就业竞争能力。
连续三年以来,经学校推荐,毕业生就业率居首都高校前列。
八、报名条件:
1、政治进步、思想向上、遵纪守法、崇尚科学、拒绝邪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高中起点专科、本科: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达到本院录取分数线者。以同等学历(中专、职高)报名者须经本院审查合格。
3、专科起点本科(专升本):招收具有专科学历或其他同等学历者且须经本院审查合格。
九、报名与录取
1、报名时间:6月20日至8月20日 9月1日至9月15日
2、报名办法:①网上点击报名;
②直接来我院报名;
③电话报名;
④在我院设在各地的咨询处报名。
3、凡报名者,须填写报名表一份,交报名费100元,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10张,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前科、劣迹证明书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复印件一份,高考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4、经本院审查合格后,发录取通知书。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证件办理入学手续。
为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而壮烈牺牲的烈士的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并免收全部学杂费用。
国家法官学院设有教学部、教务部、科研部、图书信息中心、合作交流部等十二个内设机构。根据培训教学和科研工作发展需要设置有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和公共基础理论教研室,成立了中国司法审判、WTO与中国司法、民商事审判实务研究中心等学术研究机构。学院设立学术委员会、教材编审委员会。为充分发挥国家法官学院在中国法官教育培训系统和中国司法审判研究中的指导、辅射作用,不断扩大培训规模,努力构建学习化法院,培养专家型、复合型审判专业人才,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先后在北京、上海、天津、内蒙古、四川、山东、黑龙江、河南、甘肃、广东、广西、江苏等12个高级人民法院设立了国家法官学院分院,重庆、山西、云南、湖南、安徽、吉林、辽宁、青海正在筹备设立国家法官学院分院。分院的逐步建立和发展,标志着以国家法官学院为核心的、全面涵括中国法院法官教育培训与研究的网络体系得以完善和形成。这将对国家法官学院切实履行法官教育培训职能、广泛深入地从事司法审判实务研究奠定坚实的基础,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国家法官学院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其中专职教师47人,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29人,兼职教授33人。学院专职教师实行“教学、科研、从事审判业务”三结合制度,定期组织安排教师到审判实际部门挂职锻炼,以切实增强司法实践经验,提高教学水平。兼职教师绝大多数是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审判经验的法官。长期教学实践所形成的理论与实务、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独特师资结构,实现了“法官教法官”的教学模式,确保了法官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学院成立以来认真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正确的办学方针,以培养具有现代法律意识和司法理念,适应新时期审判工作需要的审判专业人才为目标,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强调并注重审判专业理论的培训和法律适用能力的提高,积极探索、深入研究、及时调整法官教育培训的教学经验和培养方案,不断深化培训教学改革,建立、完善自觉性与义务性相结合的法官终身教育培训体制,倡导并逐步推进现代化、多样性的教学手段和方法,加快复合型、专家型、能力型的职业法官队伍建设步伐,初步建立并形成了具有中国法院特色、符合中国审判实际,适应中国法院改革发展需要的职业化培训课程体系和培训方案。建院以来共举办各类高级法官培训和专题培训班200余期,培训法官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员2万余人次,受到了各级法院、法官的欢迎,在社会各界产生了良好的反响。与此同时,学院高等学历教育,认真贯彻国家关于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精神,积极适应人民法院改革对各类审判辅助人才的职业要求,立足司法系统实际,服务审判中心工作,努力构建富有鲜明特色的符合高等职业发展方向和规律、适应审判辅助岗位要求的学历教育人才培养机制,努力探索实用型、技术型人才培养新途径,为人民法院书记员队伍和司法警官队伍培养输送合格的专业人才。
国家法官学院经常邀请国内外理论研究学者和司法实务界专家召开具有前瞻性、指导性、实务性的各类学术交流和司法专题研讨会,同时负责规划、组织全国法院学术科研活动。学院科研工作一贯坚持面向审判、面向司法改革、面向法制建设的指导方针,取得了一系列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优秀科研成果,翻译了一大批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和学术影响的外文资料,编辑、出版了《法律适用》、《中国审判案例要览》、《WTO与中国司法审判》等在全国法院和社会各界产生广泛影响的书刊和学术专著,为推动中国法院系统学术研究的开展,促进司法审判实务研究,提高法官培训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国家法官学院十分重视与海内外法学院校、学术团体、有关机构和组织的交流、联系,并与之建立了良好、稳定、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学院成立以来,先后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等国内院校,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执行官协会以及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荷兰、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的机构、组织协作、广泛进行了旨在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具有很强针对性的学术研讨、司法实务及法官培训比较、司法改革与发展方向研究等多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拓展了法官教育培训渠道,开阔了科学研究视野,丰富了教育培训和实务研究的内容,发挥了各类资源优势,产生了十分积极的影响和效果。
国家法官学院的成立和发展,一直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领导和海内外各界有识之士的高度重视和关注。党和国家领导人江泽民为学院题写了院名,李鹏、乔石、罗干、尉健行等曾先后出席学院成立和建院庆典并来学院视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肖扬也多次亲临法官培训班授课,检查工作。加拿大前总理克雷蒂安、美国前国务卿奥尔布莱特、加拿大首席大法官麦克拉什琳、俄罗斯最高法院院长列则捷夫等外国政要和著名法官都曾在来华访问期间光临学院并发表演讲或应邀讲学。这不仅充分显示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已经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而且表明了国家法官学院正在逐步发挥其在中外司法交流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成为宣传中国法治建设成果、展示中国法院改革与发展的重要窗口。
高等学历教育(高自考、成教)、司法考试培训、高级法官培训以及高、中级法院院长任职资格培训是学院的核心部分。迄今为止,学院已成为全国各级公、检、法机关、仲裁机构、律师行业以及中、外资企业培养、培训了大批法律专门人才、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与广泛赞誉。
进入新的世纪,国家法官学院又迎来了全面发展的良好机遇和严峻的挑战。为适应中国社会经济全面进步发展对司法审判工作的需要,建设高素质、职业化的法官队伍,践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确保司法公正,国家从人才建设的战略发展高度再一次将国家法官学院的建设和发展纳入司法队伍建设的总体布局予以关心和重视,批准国家法官学院进行新校区扩建,实现同期培训法官1200人的建设规模。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伴随着中国法治进程的推进和司法改革步伐的加快,国家法官学院这所现代化的、开放性的中国法官教育培训基地和司法实务研究中心必将名符其实的成为中国高级法官的“摇篮”,为促进人民法院改革,提高审判质量和水平发挥应有的作用,为中国司法审判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报名事项:
☆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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