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历史的原因,在义务教育阶段,缩小学校之间的差别,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的观点,并未形成社会共识。
如果只提“改造薄弱校”,不提“取消重点小学和初中”,实现城市区域教育均衡发展就是一句空话。
教育公平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在义务教育阶段,体现公平是国家、公民共同追求的目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在义务教育阶段取消公办学校的重点中小学,有利于学生的思想教育,并使他们充分感受到,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国家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公民。
由于历史的原因,在义务教育阶段缩小学校之间的差别、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的观点并未形成社会共识。“文革”刚结束时,各类学校满目疮痍,许多学校缺乏基本办学条件。国家一方面恢复高考制度,另一方面恢复重点中小学,正是这两支杠杆撬动了中国教育,青少年刻苦学习蔚然成风。从重点中小学建设开始,带动了整个基础教育办学条件的改善。下一步,本应是淡化重点,缩小差别。但是多年来,重点中小学形成了一种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即使在教育行政部门平均下拨教育经费的条件下,重点中小学仍然可以从社会吸收到较多的资金,吸引更优秀的教师,在基础教育领域形成了持续的“造山运动”。在基础教育办学条件整体提高的同时,重点中小学遥遥领先,形成了一座座高峰。登“山”者趋之若鹜,主办者借机敛财,“择校”、乱收费像膏药一样粘在教育这个健康肌体上。
随着义务教育的普及,目前全国已经取消了小学升初中考试。在城市,小学一般采取就近入学,与户籍相关联,市民普遍能够认可;升高中,通过中考,分数面前人人平等,大家认为公平。问题在于,取消小学升初中考试后,在初中学校差异悬殊的情况下,“小升初”如何体现公平?一些城市,采取了十几所小学对应于若干所初中,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小学毕业生就读的初中,以此来体现教育公平。这一方式的关键是要缩小初中学校之间的差别。当初中学校的差别缩小到难以区分时,派位也就不需要了。学生、家长可以根据家庭住址和交通状况自由选择学校。遗憾的是,许多城市以改制的名义批准了一批所谓的“民办公助”校,这类学校一般以重点高中初中分校的形式出现。这些学校被赋予招生特权,可以采取除书面考试外的一切办法挑选学生。获得特殊招生政策的这类实际上的重点初中,为了能招到好的生源,采取了提前办培训班、查验各种等级证书和面试的办法挑选学生,学生和家长为了适应这种选拔办法,需要提前几年做准备,无所适从、苦不堪言。“民办公助”初中学校在为重点高中输送优质生源的同时,也掩盖了其在教育体制中的本质弊端。这类学校为了保持优势,加重校长、教师、学生负担,甚至违反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学生的厌学情绪一点也不亚于普通中学。在这种体制下,没有受益者。取消了重点初中,省去了孩子们为进入重点初中的艰苦角逐,为少年儿童的全面发展提供宽松的氛围,受益的是上亿小学生和初中学生。
近年来,公民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要求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的呼声越来越高。当然,在地区、城乡差别较大的情况下,强调教育完全均衡是不切实际的。但是,在城市,在一定区域内,由国家出资使用纳税人的钱举办的义务教育,必须缩小差距,实现公平。公共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应该包含物力资源与人力资源两方面。物力资源靠投入,人力资源靠流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校舍、仪器设备等硬件方面应优先向办学条件较差的学校倾斜,即“填谷”。在校长、教师的配备方面,要双向流动。师资力量雄厚的学校要流出优秀教师,进入薄弱学校,薄弱学校教学水平较低的教师要流入重点学校,使各校师资力量大体平衡,即“削峰填谷,平整土地”。因为,教师不能靠大量从外地引进,富裕地区从贫困地区引进优秀教师更是一种不德之举。如果只提“改造薄弱校”,不提“取消重点小学和初中”,实现城市区域教育均衡发展就是一句空话。公民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将继续被“优质教育资源不足”所搪塞。
在义务教育阶段是否继续保留重点小学和初中,在理论上虽然还有一些争论,但是实践证明,保留重点中小学弊大于利。取消公办重点初中,取消公办初中采取任何方式挑选学生,是减轻小学生课业负担、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步骤。再者,取消公办重点初中后,才能促进民办教育的发展,使“要择校,找民办”成为现实。如果说,在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实施之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允许公办重点初中以各种名目存在是个认识上的问题,那么在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实施之后,则成为违法行为,需要依法追究责任。
由“造山运动”到“平整土地”,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选择相应的政策。这与“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是同样道理。让我们以“平整土地”为形象性口号,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公办重点校,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者为中国教育报刊社纪委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