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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取消高中自费生清理和规范民办公助校
2006-04-25 10:51:04 来源:中国青年报 |
本报沈阳4月19日电(记者迟洪江)中考临近,辽宁省教育厅正式公布,从今年开始取消高中自费生。同时还将对民办校、公办民助和民办公助校、校中校、一校两制等进行清理和规范。
往年,辽宁的中考都是依次按公费、自费、择校3个档进行录取,公费生所占比例很低,而自费生的比例几乎占了一半以上。为了能够到省重点高中读书,就要花上数千元甚至几万元的费用,这无疑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近年来,义务教育阶段违规招收择校生、高中招收择校生超“三限”等问题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之一。
辽宁省教育厅日前下发的新规定明确取消高中自费生,扩大公费生比例,同时适当扩大指标到校生比例,指标到校生由自费改为公费。
今年底前,辽宁省教育厅还将对民办校、公办民助校、民办公助校、校中校进行彻底整改,实现“公办不择校,择校找民办”。对符合民办校标准的转为民办,不符合标准的转为公办,转为公办初中的,坚持就近免试入学,民办初中有一定招生自主权,收费则应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
“民办公助学校是一种过渡时期的做法,现在要让它们试行独立。”省教育厅副厅长王燕玲说,从今年起,全省各地一律停止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的审批。已经进行改制实验的学校,要实行彻底独立,各公办高中以有形、无形资产参与举办的民办高中要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必须实行独立的经费和人事管理,有独立的校园、校舍和设施,独立招生,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独立颁发毕业证书(不得颁发原高中毕业证),办学才可以按照民办学校资格招生,而规模低于800人的普通高中原则上停止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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